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企业(炼铁炼钢煤气)安全出产规范化评判规范的告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出产建造兵团安全出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心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冶金职业企业安全出产规范化作业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务院关于逐渐加强企业安全出产作业的告诉》(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告诉》)和《企业安全出产规范化根本规范(AQ/T9006-2010)》,拟定了《冶金企业安全出产规范化评判规范(煤气)》,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遵照执行。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推动企业安全出产规范化建造作为执行安全出产主体职责的重要办法,并结合本地区实践拟定详细作业方案,确保有用推动。各有关企业要把安全出产规范化创立与深化贯彻执行《告诉》精力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创立合格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企业在施行过程中如遇上问题,请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络(电话:)。